新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經本公司查證屬實後,對於被保險人所支出已下費用負理賠之則。
致第三人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出之奠儀金費用。
致第三人受傷住院者,前往醫院探視所支出之慰問金費用。(每一事故最高5、10、20萬元)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因而支出之律師費用,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時,負賠償之責。
新乘客體傷責任附加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乘客受有傷害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道路救援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負擔或支出下列費用所致之損失,對被保險人負給付填補之責,並依保險單約定同時或分別訂定之: 1.緊急救援費用、2.特殊救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