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 
強制險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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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注意事項
投保前請先準備以下文件
車輛登記所有人之基本資料
自然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手機號碼或Email、聯絡地址。
法人(公司、行號):公司行號名稱、統一編號、電話號碼/手機號碼或Email、聯絡地址。
微電車資料:提供出廠年月、車架號碼,可查看出廠證明或來歷證明。
請依上述文件上載之出廠年份投保,本公司會進一步審核出廠年份是否正確,如未能提供文件或提供之文件沒有出廠年份資料,則無法完成投保,後續服務如未能提供文件或提供之文件沒有出廠年份資料,則無法完成投保,後續服務人員會通知您進後續取消訂單及退費處理。
註冊/登入會員,投保完成後將於一個工作日內收到電子式強制證喔!方便又快速!
會員註冊條件
車主本人親自投保(年滿18足歲之本國籍自然人)
使用車主本人信用卡、街口支付線上繳費或活期帳戶繳費 (查詢可使用之 信用卡銀行活期帳戶)
投保完成後,也可在官網「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專區下載電子式保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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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微型電動二輪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為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
我要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一定要保險嗎?怎麼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規定年滿14歲才能騎乘微電車且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並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111年11月30日起,微電車要投保強制險、領牌、掛牌、才可以上路喔!,逾期未領牌者,最重處罰新台幣3,600元整;未投保強制險,將會被處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款。
需依車輛出廠日期及使用狀況選擇投保年期
車輛使用狀況 強制險投保年期
剛領牌未使用之新車 3年
出廠未達1年之已使用中的車輛 2、3年
出廠已達1年以上之已使用中的車輛 1、2、3年
網路投保優惠如下表
保險期間 保費(原價) 網路投保優惠 優惠保費
3年 1,358元 1,238元 563元
2年 971元 851元 483元
1年 563元 120元 80元
※自111年11月30日起,您可以透過線上投保、親臨本公司各分支機構或洽各合格招攬通路辦理投保。
強制險保障範圍及給付項目
保障範圍
強制責任險是為了保障汽機車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使其能迅速獲得基本的保障所制定之法案所開辦的保險,保障範圍如下:
保障範圍 雙方車輛損失 我方駕駛 車內(後座)乘客 車外第三人
(含對方駕駛)
強制險
保障範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有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三種:
死亡給付 失能給付 傷害醫療給付
每人最高200萬元 每人依15等級失能程度給付標準計算:5萬元(第15等級)~200萬元(第1等級) 每人最高20萬元
傷害醫療給付項目
急救費用 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常見問題
Q1
何時可以去投保
A1
本公司從111/11/28開始就可以受理保戶投保,但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自111/11/30施行,所以強制險的生效日最早為 111/11/30。
111/11/30前已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強制險後,您第一次收到的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會加註是以領牌日為生效日;待您實際完成領牌後,將再提供第二份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會以「實際領牌日」為生效日。
溫馨提醒您: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投保強制險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辦理登記、領牌程序未果,且未於監理單位指定期間內改善並完成領牌程序者,產險公司將於接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作業中心」通知之翌日起二周內辦理全額退費。
Q2
要到哪裡去投保?
A2
保戶可洽本公司保險業務員、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投保、網路投保(網路投保服務自12/12開始可受理保戶投保)。 請洽各分支機構
Q3
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輛來歷證明是什麼?
A3
國產車是指: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進口車是指: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
Q4
出廠證明遺失怎麼辦?
A4
無出廠證明可洽原購買經銷商出具出廠證明及車架號碼。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以下經銷商尋求協助。 提供協助之微型電動二輪車經銷商名單
Q5
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如領牌不過,強制險該如何處理?
A5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五條之一第二項,投保義務人應應於該條文施行後2年內「投保」並「領牌」,因此,依契約批註條款約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強制險的保險期間是從這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領用牌照日」起算。所以,投保後要記得趕快去完成領牌和掛牌哦!
更多Q&A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民國 111 年 11 月30 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須掛牌(舊車應於 2 年內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責任保險始可上路,逾期未領牌者,最重處罰新台幣 3,600 元整; 未投保強制險,將會被處 750 元以上至 1,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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